
各區建設局,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站,各建設(代建)、施工、監理單位:
近期,我市一些地區相繼出現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疫情防控形勢嚴峻。請各單位務必提高認識,根據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疫情防控組《轉發福建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疫情防控、科研攻關及學校組關于企業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應急處置導則的通知》(廈指防控組電〔2020〕3號)及相關通告等有關要求,結合《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廈建工〔2020〕函221號)、《省住建廳關于進一步強化房建市政工程疫情防控有關工作的通知》(閩建辦建〔2021〕6號)、《廈門市建設工程從業人員健康防護手冊(第一版)》(廈建工〔2020〕11號)、《市建設局關于建筑工地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應急處置導則》(廈建工〔2020〕22號)等文件要求,加強在建房建市政工程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部門各單位要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國家、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上來。要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務必督促項目落實疫情防控要求、安全措施有關要求。要充分認識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要認真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全面組織開展防控工作,切實落實“早發生、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防止疫情在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發生、傳播,確保廣大從業人員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要保持憂患意識,力戒形式主義,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完善防疫工作制度,抓好疫情輸入關口。
二、強化屬地監管。各區建設局、市質安站要將房建市政工地落實疫情防控措施情況納入監督機構日?!半p隨機”檢查內容,督促所有項目對有重點地區旅居史入(返)閩人員進行排查,嚴格落實醫學觀察措施和核酸檢測工作。要嚴格管理,落實防疫措施,嚴把人員入口關、個人防護關、生活保障關和現場管理關,避免發生聚集性疫情事件。要加強培訓,做好防控宣傳,加大工地人員公共衛生防疫宣傳力度和正向引導,提升個人防范意識和防控能力。要強化管理,確保施工安全,嚴把“到崗履職關、材料檢測關、過程控制關、質量驗收關”,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對未按規定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的,參照《福建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動態監管辦法(2018)版》第二十四條規定給予施工單位扣分處理。
三、加強人員管理。各區建設局、市質安站要持續督促各項目加大對在建工地的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的排查力度,確保全覆蓋、無死角。施工工地一經發現近期有在中高風險地區經停史、旅居史的人員,應立即向主管部門報告,并及時配合做好管控措施。建筑工地要嚴格落實“實名制”要求,備案人員到崗到位,完善員工出入管理制度,有條件的應實行分時段、分批次錯峰上下班。在建筑工地入口處設置體溫檢測點,上下班時對員工進行體溫測量。除日常生產、生活需要外,盡量減少員工外出。確需外出的,往返均須進行體溫測量,且必須登記去向和行程路線。盡量減少不必要的人員進出建筑工地、宿舍區,加強對來訪人員體溫檢測、佩戴口罩和登記造冊等管理工作。
四、加強現場防疫。建筑工地應配備口罩、消毒液、洗手液、橡膠手套、溫度計、應急藥品等必需的防疫物資,保障疫情期間企業生產經營和員工勞動作業基本的防護要求。項目部要定期開展環境清潔整治,清理衛生死角,做到室內通風換氣,保持空氣流通。同時強化工地食堂衛生管控,不食用來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野生動物。建筑工程各方主體要明確責任人,動態跟蹤從業人員身體健康情況,如有發熱、咳嗽、氣促等類似癥狀,要及時向屬地衛生健康部門報告,同時報告項目的監管機構。
五、加強培訓教育。各相關單位要嚴格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加大對施工工地人員公共衛生防疫培訓教育力度,提升其防范意識和防控能力,引導從業人員養成勤洗手、常通風、科學佩戴口罩等良好衛生習慣。要嚴格開展上崗前疫情防范措施交底,確保疫情防范各項要求落實到每一名員工、每一個崗位。參建單位要關注施工工地未接種疫苗人員,詳查未接種原因,持續加強施工工地疫苗接種工作宣傳力度和正向引導,提升施工工地人員疫苗接種意愿,確保施工工地人員“應接盡接,應接必接”。
六、嚴格應急值守。各單位要加強值班管理,認真落實領導帶班值班制度,科學安排值班值守和應急處置力量,帶班領導和值班人員要確保在崗在位、通信暢通。加強施工工地疫情形勢研判,積極主動做好相關防范工作,完善施工工地新冠肺炎疫情處置應急預案,及時有效應對突發情況,并按規定程序和時限,及時上報信息。各區建設局、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站和建筑工程各方主體要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實施疫情防控“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深入一線督促指導服務,層層落實責任,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同時要加強自我保護,確保自身安全。
廈門市建設局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