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關單位:
2021年廈門市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企業完稅數據已經過稅務部門核實,現將企業填報稅金數據及稅務部門核實數據在信用評價平臺和市建設局官方網站同時公示,請各參評企業及時上網核對,具體通知如下:
一、公示納稅信息
公示的納稅信息為企業填報的納稅金額和經稅務部門核實的企業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廈門實際入庫的納稅金額。
二、公示期
公示期自2021年3月10日至3月16日。
公示期間,系統將重新開放納稅信息(主要經濟指標)填報、修改功能,企業未按要求在2021年2月10日提交納稅數據的,可在公示期間補錄,補錄后需提供書面說明材料。
三、工作要求
?。ㄒ唬┱埜饔嘘P單位登錄信用綜合評價平臺或在市建設局官方網站查看相關公示信息,確認企業信息、納稅識別號、納稅金額是否準確,確認填報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錯報、漏報、少報等情況;
?。ǘ┖藢μ顖蠼痤~與經稅務部門核實的金額(附件1)是否一致;金額不一致的,請要求公司財務人員確認企業是否按“實際入庫時間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報送納稅數據。
四、異議說明
?。ㄒ唬┘{稅情況異議
1.企業填報金額大于核實金額,且企業對稅務部門核實的數據有異議的,企業須提交書面說明材料和稅務部門出具的完稅證明,以便進行進一步核驗。
2.企業填報金額小于核實金額或金額一致的,不需再提交書面證明材料,信用評價將按經公示的核實金額計算信用得分。
3.公示期內未提交書面說明和完稅證明材料的,視為對公示的經稅務部門核實的納稅數據無異議,信用評價將按經公示的核實金額進行計算信用得分。
4.書面說明材料(參考附件2)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企業繳納稅款的相關憑證、可能導致稅務核實數據不準確的原因(例如:納稅識別號填報錯誤導致稅務部門未查詢到相關稅款)。
?。ǘ嬲f明材料請在公示期內提交至建設大廈1309室,公示期結束后,不再接收異議材料。
?。ㄈ┦薪ㄔO局將根據異議情況再次請稅務部門核實企業納稅情況。
?。ㄋ模┕竞笕砸蚱髽I信息填報錯誤導致納稅信息無法核實的,將統一納入補充評價批次進行修正。
五、投訴舉報
各相關單位除核對企業自身填報金額是否準確外,還可查看其他企業填報的完稅情況,對存在弄虛作假等情況的可提出書面實名舉報,舉報材料請于2021年3月31日前提交至建設大廈1309室。
特此通知。
附件:1.企業報送和稅務部門核實的納稅數據(請上市建設局官方網站下載查閱)
2.書面說明材料參考文本
廈門市建設局
2021年3月8日
(聯系電話:8123024 8123094 8122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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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書面說明材料參考文本
某某公司需進一步核實納稅情況的說明
市建設局:
經我司自查核實,我司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廈門實際入庫的稅金如下:
一、我司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廈門實際入庫納稅金額***元,(其中增值稅***元、所得稅***元、……),高于核實金額。
二、經我司自查確認,我司統計的納稅金額無誤,納稅證明材料附后,要求進一步核實我司納稅金額。
三、(簡要說明:納稅形式、納稅證明材料說明、可能導致核實不一致的原因)
特此說明。
xxx公司(蓋章)
202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