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關單位:
根據《福建省工程建設省級工法管理實施辦法》(閩建〔2013〕8號)規定,為落實省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工程建設省級工法工作的通知》(閩建科〔2019〕16號)要求,現將2020年度福建省工程建設省級工法申報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單位
凡符合省級工法申報條件的建筑施工企業均可申報。
二、申報程序
(一)申報單位直接登入“福建省建筑業協會網上綜合服務平臺”進行網上申報(網上申報指南見附件1)。
(二)各有關推薦單位應對申報單位的申報材料審核把關,并通過“福建省建筑業協會網上綜合服務平臺管理系統”在分配的名額范圍(見附件2)內進行推薦申報,同時向我會提供相關書面材料,包括本地區申報推薦函、《2020年度福建省工程建設省級工法推薦匯總表》(見附件3)。
三、時間安排
申報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31日;推薦截止時間為2021年1月31日。
四、申報要求
1.申報的工法名稱及其內容不得與我省有效期限內的省級工法雷同。
2.申報的工法包含專利的,應符合《工程建設標準涉及專利管理辦法》(建辦標〔2017〕3號)精神。申報時應附專利批準證明,并提交專利權人就專利權使用有關問題的聲明,聲明應包括專利許可使用期限、范圍、權限、是否有償使用等內容,并在工法文本中載明。鼓勵專利權人專利免費許可。
3.原省級工法超過有效期,其關鍵技術有創新,仍具有推廣應用價值,如重新申報,按照新申報工法有關規定執行。
4.2020年已獲得中國水利工程協會、中國公路建設行業協會、國家鐵路局、中國水運建設行業協會、中國電力建設企業協會、中國冶金建設協會、中國石油工程建設協會、中國化工施工企業協會評審通過的其他序列的全國工程建設行業工法,申報單位可以提供相關申請材料直接向我會申請認定為省級工法。相關申請材料包括省級工法認定申請函、工法文本和全國工程建設行業工法批準文件。申請函、批準文件直接掃描后連同工法文本(Word格式)發送至電子郵箱153917639@qq.com,經我會審核后,與本次評審通過的省級工法一同報省住建廳審定發布。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林初陽、黃裕生
電 話:0591-87719886、87732869
地 址:福州市晉安區華林路環南8村6幢3樓科技創優部
福建省建筑業協會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