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關單位:
根據《廈門市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實施辦法》(廈建筑[2016]143號)和《廈門市建設局關于印發2021年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相關指標設置方案的通知》(廈建筑〔2020〕92號),從即日起開展2021年廈門市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工作。在廈門行政區域內參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的建筑施工企業(含專業承包企業,不包括勞務分包、混凝土專業承包、園林綠化企業),應當參與企業基礎信息和信用信息的采集以及信用綜合評價,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企業賬號注冊
參評企業應在廈門市建設工程綜合業務管理平臺注冊賬號,按要求在信用評價業務模塊完整填報企業基本信息、資質信息,按要求提交相關材料,并及時更新,確保信息準確;
已經注冊的企業要檢查企業基本信息、資質信息是否完整,相關信息是否準確。
二、企業參評申報
參評企業必須在廈門市建設工程綜合業務管理平臺--信用評價模塊提交參評申請,并選擇參與“施工總承包系列”或者“專業承包系列”綜合評價,同時按要求提交授權委托書和承諾書。
“施工總承包系列”綜合評價結果可在“專業承包系列”中應用,“專業承包系列”綜合評價結果不可在“施工總承包系列”中應用。
三、信用評價信息采集
?。ㄒ唬┬庞帽O管行為(C類、P類)采集標準
1、信用監管行為采集標準按照市建設局發布的現行有效的信用監管行為認定范圍和檔次操作標準執行。
?。ǘ┬庞帽O管行為(C類、P類)信息采集評價周期
有效期為1年的信用監管行為(C類)采集評價周期為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
有效期為2年的信用監管行為(C類),采集評價周期為2019年3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
信用監管行為(P類)信息采集評價周期為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
實際發文日期在上述期限內的信用監管行為記錄有效。
?。ㄈ┢髽I主要經濟發展指標
企業繳納稅金總額是指經稅務部門核實,企業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在廈門市行政區域內實際入庫的稅金,不含在12月31日前已在銀行繳款但未實際入庫的金額。
建筑施工企業在廈門市行政區域內實際繳納的稅金總額,含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印花稅、城市建設維護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
四、各項工作完成時限
?。ㄒ唬﹨⒃u企業必須于2021年2月10日前完成廈門市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平臺的賬號注冊,完整填報企業基本信息、企業資質信息,按平臺要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并確保信息真實、準確。
?。ǘ﹨⒃u企業必須在2021年1月1日-2021年2月10日期間完成2020年企業繳納稅金數據填報。
?。ㄈ﹨⒃u企業必須于2021年3月10日前在廈門市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平臺提交參評申請,并選擇參與“施工總承包系列”或者“專業承包系列”綜合評價,同時提交法人授權委托書、誠信承諾書(見附件示范文本)。
?。ㄋ模└鲄⒃u企業應當對照信用監管行為認定范圍和檔次操作標準,將應當由企業采集的相關信用信息錄入信用評價系統,并在2021年3月10日前完成所有企業資質信息變更、信用監管行為信息的采集錄入,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ㄎ澹└鲄^建設局、市質安站、市造價站、市建筑廢土管理站、市招投標中心、局相關業務處室等評價實施單位應當及時將相關信用信息錄入信用評價系統,并在2021年3月10日前完成市、區級信用監管行為采集錄入,同時提供各單位信用監管行為的采集審批表和依據文件(包括書面資料和電子文檔)。
五、其他事項
各項信用信息采集、審核完成后,市建設局將按規定進行公示,請各單位注意查閱。
經公示后,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企業賬號注冊并提交參評申請的,可參與補充評價批次評定。
六、綜合評價平臺登錄地址
廈門市建設局官方網站首頁(js.xm.gov.cn)--業務系統--廈門市建設工程綜合業務平臺(企業端)--信用評價。
七、綜合評價平臺技術支持
在線技術支持QQ群: 279519463、479534755
平臺技術咨詢電話:8123043
評價工作及相關政策咨詢電話:8123094
八、工作要求
請相關單位高度重視,組織相關人員認真學習相關文件,并嚴格按照時限要求完成各項工作,以免影響建筑施工企業2021年信用評價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信用評價基本流程
2.授權委托書
3.誠信承諾書
4.各部門辦公電話
5.信用評價操作手冊
6.納稅金額填報須知
7.信用評價相關文件名單
廈門市建設局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