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國務院發布《關于印發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8]79號),通知要求2018年底前完成取消企業銀行開戶行政許可試點,2019年修訂《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及相關配套制度,盡快在全國范圍內將銀行開戶核準改為備案。
重點提煉:
1、以簡政放權放出活力和動力。對現有審批和許可事項要逐一深入論證,除關系國家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等的項目外,能取消的堅決取消,能下放的盡快下放,市場機制能有效調節的經濟活動不再保留審批和許可。對一些以備案、登記、行政確認、征求意見等為名的變相審批和許可事項,要盡快加以整改。
2、進一步壓縮企業開辦時間,減并工商、稅務、刻章、社保等流程,將銀行開戶核準改為備案,明年上半年企業開辦時間壓縮到8.5個工作日以內,五年內壓縮到5個工作日以內。
3、優化企業銀行開戶服務,2018年底前完成取消企業銀行開戶行政許可試點,2019年修訂《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及相關配套制度。盡快在全國范圍內將銀行開戶核準改為備案。
早在5月23日,中國人民銀行就發布了《關于試點取消企業銀行賬戶開戶許可證核發的通知》,旨在為優化企業開戶服務、改進銀行賬戶管理模式方面做出重大變革。變革內容主要有三點:
變革一:不再核發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
5月23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關于試點取消企業銀行賬戶開戶許可證核發的通知》,經國務院批準同意,央行決定試點取消企業銀行賬戶開戶許可證核發,試點地區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對銀行為企業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由核準制調整為備案制,不再核發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
換句話說,試點地區銀行按規定審核企業身份、開戶意愿真實性以及基本存款賬戶唯一性后,即可為符合條件的企業開立基本存款賬戶,不再需要央行審批。
變革二:不再受3個工作日后方可付款限制
同時,試點地區注冊的企業在試點地區銀行開立的基本存款賬戶,自開立之日即可辦理收付款業務。不再受“存款人開立單位銀行結算賬戶,自正式開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后,方可辦理付款業務”的限制。
“通過試點取消企業銀行賬戶開戶許可證核發,優化企業開戶服務,改進銀行賬戶管理模式,為銀行賬戶管理制度改革積累經驗?!毖胄蟹Q。
變革三:需銀行兩名以上人員親見法人簽名
同時,為防范不法分子冒名開戶,保護企業合法權益,企業開立基本存款賬戶實行面簽制度,將由銀行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共同親見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在開戶申請書和銀行結算賬戶管理協議上簽名確認,并留存面簽的視頻、音頻等資料。
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單位負責人發生變更的還應當重新面簽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單位負責人,并留存面簽的音頻、視頻資料。
為防范風險,在取消企業銀行賬戶開戶許可證核發的同時,央行在通知中強調,要強化銀行賬戶事前事中事后管理,督促銀行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切實落實銀行賬戶實名制,有效防范不法分子利用銀行賬戶轉移違法犯罪資金。
2018年6月11日起,江蘇省泰州市及下轄縣(市、區)、浙江省臺州市及下轄縣(市、區)試點地區工作已順利開展。